黄冈师范学院校园电动观光车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7-10 浏览次数:10

项目概况:

黄冈师范学院校园电动观光车运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40号天禧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3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CG[2026]0706

2.项目名称:黄冈师范学院校园电动观光车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5.最高限价:0元

6.采购需求: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区域分布情况,校园电动观光车公司应在校内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教学楼等处设校园乘车点,并负责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服务期限:经营期限:3+1+1+1年,第一期合同为期3年,第一期合同期满后,开展考核,若考核通过,可续签1年。以此类推,累计续签最多可达3年。运营期收费标准:乘车不得高于1.5元/人/次,年停车场租赁费不得低于4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届满。

8.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需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1.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40号天禧大厦7楼)

3.方式: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获取采购文件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获取。

4.售价:人民币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07 23 83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07 23 930(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40号天禧大厦7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07 23 930(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40号天禧大厦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黄冈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

2.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冈师范学院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146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713-8621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40号天禧大厦7楼

联系方式:0713-8616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荣    李玲

电话:0713-861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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