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东校区学生宿舍C栋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黄冈师范学院东校区学生宿舍C栋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HG-202407FJ-010001001)

发布者: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7-15浏览次数:288


 

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项目澄清答疑内容为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宿舍属于居住建筑,不属于公共建筑。3.1.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完成过一项单项投资额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78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项目对应的审图合格书)规定为排斥潜在投标人。

澄清答疑一:第一章3.1.3业绩要求由“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调整为“居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由“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调整为“居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类似项目由“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调整为“居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附录一业绩要求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资格要求均由“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调整为“居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类似项目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标准均由“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调整为“居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奖项评审标准由“完成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调整为“完成的居住建筑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相关业绩要求由“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调整为“居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具体内容详见系统中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

2.评分要求中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提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项目对应的审图合格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由于各地合同协议书格式不同,不一定能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epc项目只体现项目总负责人未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是否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者图审合格书体现了设计负责人姓名的业绩也算有效计分。

澄清答疑二: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按照P75页的分包计划表,每一项分包是否一定要确定二家及以上的分包?

澄清答疑三:可参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分包计划表。

4.分包单位是否必需为中小微企业?

澄清答疑四: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及相关证明材料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时在报价得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系统中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各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数字证书CA锁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进行查阅。

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延长至:2024年7月20日24:00(北京时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5日9:30(北京时间)。

 

 

 

黄冈师范学院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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