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房屋第八次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发布者: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02 浏览次数:710

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2019年第8号)

黄冈师范学院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一、 招标编号:2019GC08

二、 招标人:黄冈师范学院

三、 招标名称:黄冈师范学院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本次招租包含下列6个标的物)。

1、体育路一号门店

经营项目:禁止经营餐饮项目

地址:体育路11号对面

面积: 30.49平米

原合同到期时间:闲置

最低限制价:8415.00/

合同期限:202011日—20221231

2、体育路二号门店

经营项目:禁止经营餐饮项目

地址:体育路11号对面

面积: 30.49平米

原合同到期时间:闲置

最低限制价:8415.00/

合同期限:202011日—20221231

3、体育路七号门店

经营项目:禁止经营餐饮项目

地址:体育路11号对面

面积: 21.94平米

原合同到期时间:闲置

最低限制价:6055.00/

合同期限:202011日—20221231

4、西区原集团楼下一

经营项目:禁止经营餐饮项目

地址:胜利街95

面积:24.33平方米

原合同到期时间:空置

最低限制价:6715.00/

合同期限:202011日—20221231

5、快递中心10号门店

经营项目:快递

地址: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

面积: 24.00

原合同到期时间:20191231

最低限制价:12960.00/

合同期限:202011日—20221231

6、快递中心11号门店

经营项目:快递

地址: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

面积: 24.00

原合同到期时间:20191231

最低限制价:12960.00/

合同期限:202011日—20221231

四、 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

五、 公开竞价招租原则:在不违反经营项目的前提下,最高价中标

六、 租期:三年

七、招租程序:

1公告时间:2019123----2019125

2投标人报名2019123-2019125日)

2.1登记身份信息(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投标人本人持身份证登记身份信息;

2.2签订诚信承诺书(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投标人签订诚信承诺书后方获取领取标书资格;

2.3领取标书2019123-2019125日工作日期间)

本次招租的标书由黄冈师院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统一制作,自制、复印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标书概不受理;

3投标人投标2019126日下午1430---1530

3.1交纳保证金

投标人送达投标书时现场交纳叁仟元诚信违约保证金,未中标者退还,中标者签约交付租金后退还。

3.2标书送达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提前或推迟均为无效)且交纳叁仟元诚信违约保证金后的标书为有效标书;

标书送达时间:2019126日下午1430---1530

标书送达地点:黄冈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南校区厚德楼908室)。

4开标、评标

4.1开标2019126日下午1530

评标小组公开开标;

4.2评标2019126日下午1530---1700

评标小组鉴别废标、流标、有效标;

废标:低于最低限制价为废标;

流标:少于三个投标人的为流标;

5公布评标结果2019126日下午1700---1730

按最高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公布评标结果;

6未中标者退保证金2019129800---1100

7签约

7.1缴纳租金

签约后到学校财务处足额交纳租金;

7.2标的物移交

202011日出租标的物移交;

7.3签订合同

交接完成后十日内签订店面租赁合同;

八、特别注意事项:

 1、缴纳租金时,按中标价缴纳第一期租金;后两期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按年缴纳,每期上浮5%

2、本次招租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不得利用租赁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在竞价招租过程中出现承租户变更时,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完成交接准备工作。原租户装修费及经营中能使用的设备费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服务费用由原承租方和新承租方均摊)。合同期满,新承租方直接将费用(以评估报告为准)汇入原承租方指定账户,完成交接。

5、承租户提前终止合同或学校在合同期满时收回房屋自用时,承租户应无条件将房屋完好地交还我校。承租人的装饰装修部分在不损坏我校房屋及其设施的前提下可自行带走,而依附于墙壁、门窗及地面上的装饰装修物(不能独立带走的)无偿归我校所有。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归还我校租赁房屋或场地的,每逾期一天中标人须按原合同日租金数额的200%标准向我校支付违约金,直至归还为止。

7、投标人不得随意变更招标公告约定的经营项目,不得从事招标公告禁止的经营项目。

8、因市政规划建设、学校规划建设等原因提前终止门店出租,出租方将退还未履行租赁时间的租金,承租方需无条件接受并遵守出租方相关安排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赔偿。

9、承租方不得为师生办理消费类的各种会员卡,已经办理的必须明确告知师生消费期限(合同期满的准确日期),否则,合同期满时按服务市场价格赔偿会员卡持有人,如因会员卡问题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情,学校将追究法律责任。

10、每位投标人只能参与一项标的物竞标。

九、联系地址:黄冈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南校区厚德楼908室)。

联系电话:0713-8835289

联系人:聂老师

 

黄冈师范学院

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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