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学科研用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了解和掌握目前我校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状况,提高使用效率,为今后的精密仪器设备采购提供依据,使仪器设备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根据校领导要求,国资处对学校单价20万元及以上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仪器设备调查,主要针对单台设备价值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或单价虽不足2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达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各单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表附后。
2、请各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表》中的各项内容,调查表内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2016年7月)、2016-2017学年(2016年9月-2017年7月)。同时对表内所填内容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仪器设备使用记载本等)。服务教学科研情况的需作简要说明。
3、调查表及相关说明请于2017年9月28日之前,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国资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421044709@qq.com,数据相关支撑材料留各单位备查,联系电话:0713-8354788。电子版通知及表格请登录国资处网站下载查看。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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