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产权登记及实验室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5浏览次数:472

关于开展产权登记及实验室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管理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学期期末及暑假期间需要在全校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另外为加快推进2014年实验室项目库建设力度,批准立项建设的有关单位应在假期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国资处现就以上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黄冈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在本学期期末及暑假期间配合国资处、湖北三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1.资产清查是做好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基础。本次资产清查与产权登记工作将采取自查与专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部门)按照上级管理部门、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有关文件的电子稿,请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群中下载),根据各自的账、卡、物,开展自查,保证达到清查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漏、不虚、不重。在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要配合三德资产评估公司做好现场的清查工作。

2.各单位(部门)必须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彻底清查学校资产,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要结合省财政厅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和学校资产管理数据做四类资产数据的核实登记工作。一类是账物相符的签名确认工作。二类是已办理报废审批手续资产的签字说明工作,应提供当时办理报废审批手续的复印件或通过写说明的报废审批的时间、数量、总资产等情况。三类是有账无物类资产,要通过写说明的方式,说明资产损失的原因,经手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四类有物无账的,要填写资产验收登记表,上交国资处办理入库手续后,纳入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3.资产清查清理、情况核实、数据工作量极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协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和妨碍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校办发〔2014〕3号文件要求,成立由单位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分管理资产设备工作的负责人、资产设备使用的保管人等成员组成,并明确该工作的联系人。并于2014年6月30之前将本部门工作小组成员及联系人通讯方式(纸质及电子)上报国资处309范媛媛(QQ:45150079),确保资产清查工作在本学期期末及假期有条不紊进行。

4.资产评估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各单位要确定分类做好清理核对工作。使用人、保管人发生变化的各单位负责人,加强核对,并办理变更手续。对于清查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请各单位及时与国资处、三德公司做好沟通联系工作,或写出书面说明材料。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各单位又不能写出说明材料的特殊情况,国资处将集中汇总后提交学校领导研究解决。

5.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完成后,将由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由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批复后,办理产权登记。

二、已经批准立项的2014年实验室项目库建设工作

1.国资处已经通知在假期开展建设项目的单位,务必在假期配合国资处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2.其它项目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且在假期做好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准备工作,于2014年9月10日前上交国资处邓江华科长,以便开学后启动建设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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