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载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切实做好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情况记载工作,按照《黄冈师范学院院系目标考核方案》和《黄冈师范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从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学校启动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情况记载工作。为保证此工作顺利推进及扎实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记载及统计要求
各教学学院应从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需按照学校统一印制的仪器设备使用记载本,作好本单位所有在用的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情况记载工作。
1、使用记载:按单次实验对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记载。
2、维护(维修)记载:维修(检测、维护、测试)时作好适时记载。
3、使用情况统计:
⑴各实验室需每学期按单台(件)对仪器设备用使用情况逐一进行统计、汇总,并将本实验室所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汇总。
⑵各教学学院在每学年结束时,需要对本单位所有在用的仪器设备用情况按要求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统计、汇总数据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记载本配备
1、按单台(件)实验仪器设备分别逐一配备仪器设备使用记载本。
2、配备方式
⑴单台(件)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实验仪器,使用“黄冈师范学院实验仪器使用记载本”,按每台一本的方式进行配备并作好记载。
⑵单台(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使用“黄冈师范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及“黄冈师范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履历管理记录册”(1套),按每台(件)一套的方式进行配备并作好记录及使用(维护)记载。
三、记载本领取事项
请各教学学院按单台件实验仪器价值(以5万元为界)分别统计本单位在用实验仪器设备数量,填报“黄冈师范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统计表”,
黄冈师范学院国资处
黄冈师范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统计表
单位(盖章):
实验仪器设备总数 | 单台(件)价值<5万元台件数 | 单台(件)价值≥5万元台件数 |
经办人: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